大意疏忽轻信卖方发生房屋清欠费用问题请大家帮助 买卖二手房的高见请给予法律帮助
现通过中介在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大意疏忽轻信卖家说房屋的清欠费用已经完事所以签了合同。现在查明房屋欠了大量的包烧费用和物业费 但是现在有20万的银行贷款没签字 钱还没到卖家手里。现在双方就费用问题出现分歧 卖方以在外地为由不回来办理此事而不交费 而要求我不签字放款要起诉我。现在我想怎样才能维权将房屋顺利的搬进去 简结的说她不清欠费用我不放余下房款 我要是放了款她还不清欠我怎样能强制她放款 通过法律的那一条或是那一项规定来要求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