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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卖方有人(也是房屋的拥有者)没签字是否生效?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卖方有人(也是房屋的拥有者)没签字是否生效?一共是三个房屋拥有者,但是两个签了有一个没签,是否居间合同无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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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汉洲 经纪人

    房产买卖的时候,所有对房产享有权利的人都须签字,合同方才有效。 共有人属于显性的房产权利人,肯定是必须到场签字的。另外还有隐性共有人,就是夫妻。婚姻存续期内,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即便没有在房产证上落名,都对房产享有权利,这个属于隐性共有人,也要到场签字的。 不过在交税、过户这些环节,不一定需要隐性共有人出现,所以存在有老公把房子卖了老婆不知道的情况,这种情况,如果过户已经完成,对买方来讲属于善意取得,无需承担责任。如果过户尚未完成,夫妻有一方对交易提出异议,是可以要求房产局终止过户的。所以需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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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承辉 经纪人

    1、如果房屋的产权证上写有三个人的名字(也就是您所说的是三个房屋拥有着),房屋属于三人共有,其中一方没有在居间合同上签字,居间合同无效。 2、即使在居间合同成立且有效的情况下,买房和卖方不见面,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 (因为居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其作用只是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或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买卖合同的合同主体,必须有买方和卖方,而居间人不能作为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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