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拆迁前,同时母亲同其他姊妹也自愿放弃他的产权将产权转让给我和妻子并在公证处公正,是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我家房屋拆迁前,由于父亲去世,当时办理了继承手续,同时母亲同其他姊妹也自愿放弃他的产权将产权转让给我和妻子并在公证处公正,但没有去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房子已经拆了,但是母亲的股份仍然登记在房管部门,当时我们要的是安置房,我怕拿新房房产证的时候母亲的名字还在上面,现在是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如何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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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遗产继承取得的房产需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像普通的房产过户手续一样办理。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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