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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维修基金,我被搞晕了!!!

我买的北京海淀区的房产是科研办公立项,整个项目就没有住宅立项的内容。开发商在合同中设定了要求按照住宅标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并定为入住的前提条件(不缴纳此款,不给办理入住)。但是,我到网上搜索并未发现适用的相关规定,所有的规定指向都是住宅用途立项的房产。我前几天在咱网上咨询,感谢4位律师朋友提出建议,但是我被搞晕了,因为4位律师朋友给了3种不同答案,我该怎么办呢?交还是不交这笔钱呢?再次感谢热心的律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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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http://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1e6a0e6ca37745b396672a45284b1b38/120x160x0x0/100x133.jpg
汪建军 经纪人

这个现在在商品房房产登记的时候为必交的项目,不交就不能办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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