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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所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原来的名字是丈夫的父亲的名字,他父亲在他们结婚之前去世了,他们是2001年1月结婚的,2004年房子转为他的名字,我看到房产证上写着赠送,因为他妈妈,妹妹等人签名放弃继承. 我想离婚,因为我和孩子几年来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几年来他不给一分钱养孩子,当我失业时,我们母子吃的住的用的都是亲友的. 请问,这房子我有份吗?(我问过几位,有的说是他婚前财产;有的送是婚后赠送,应属于夫妻财产. 房产证只写他一人名字. 还有,怎样才能从这里面扣除孩子抚养费?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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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岩 经纪人

    房子是在你们结婚后被赠予的,属于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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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英强 经纪人

    按法律来说只要是婚后所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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