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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产质量纠纷方面的问题

您好!我有个房产质量纠纷的事情想向您请教一下:我在去年年底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今年2月7号交房,交房后一直没有入住,直到19号过去整理房子的时候楼下的邻居告诉我这个房子之前一直存在漏水的问题,他们现在的屋顶还有水质。据楼下邻居反映,漏水问题已持续很长一段时间,期间在09年10月份原房东勉强处理了一次,但是漏水问题依然存在,之后他们及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再找原房东协调处理,她便以要出售为由拖拉延迟处理该问题。此事我们已向物业证实。但当时交易过程中原房东始终没有告知我们有此事,我们完全处于不知情的状态下购买了该房产,我们也多次致电原房东沟通协调,但她一会说是开发商的楼板质量问题,一会说房子已经过户给我们已不关她的事情,均不愿意出面协调,共同协商如何处理是好。现在我们想咨询一下,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该事是否我们真的只能认倒霉,不关她的事情呢?如果关她的事情,那么通过法律途径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她房屋质量有问题没有告知,存在欺诈呢?另外,想问一下这种案件的起诉费、费大概需要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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