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其他 > 苏州土地 > 集体土地增值部分应该怎样分割?

集体土地增值部分应该怎样分割?

你好!我是一名下岗职工,我和我丈夫93年结婚,当时是住在他自己的自建房里他以前是农民(现在是城市居民)所以得到这块地的时候没有出钱,1997年由于修路此房要拆重新建了一栋自建房但不是在以前的那块地上,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现在离婚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分配?他说这个土地是他个人的,而且要我出钱买,离婚的时候这个土地怎么办?,房子和土地应该以什么标准评估?现在土地增值了增值部分应该怎么办?谢谢!这个离婚官司已经拖了8年了,希望您能帮帮我.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34f7381784164dd2ad82bef20ba9a9c1/473x629x21x0/100x133.jpg
范成蒙 经纪人

1个简单的办法: 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该属于你的东西!通过法院来处理这件事情。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范成蒙 经纪人

    1个简单的办法: 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该属于你的东西!通过法院来处理这件事情。

  • 了解ta 头像
    谢利强 经纪人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该房产应属于共同财产。二、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对土地只能享有使用权(无所有权),本案土地使用权应随房产最终确定归宿。三、如果房产无法分割,应让房产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四、评估是以当前的市场价值,已包含增值部分。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