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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签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你好,我父母在村里有两栋村房子,我哥哥于1990年结婚,在我上高中时(1992年)就由父母做主和哥哥签了分家协议(哥哥分的是新房,我的是老房),我父母住在属于我的老房子里,1999年时由于我二爷爷去了外地,留下一处房子,当时由于扩道,由村委协商,换了一块地基(价值1万元),我二爷爷不要了,由我父母做主让我个人出资在此处建了一幢二层楼房,时至今日,我哥哥说要分这块地基钱的一半,说不能按照以前的1万元来分,要按现在的价格6万元来分,请问是否合理。还有这个房子虽然由我出资,可户名是我父亲的,以后如果我哥哥再来争抢这幢房子的一半产权怎么办?因为这座房子是我没有结婚前建的,哥哥说没结婚建的,就属于我父母的财产,但父母认同房子应该归我所有,我要把户名改成我的,可父母不同意,说村里的房子都是由父亲顶着,只有都不在了才能更改,说我和父母可以签一份协议,说明是我出资建的房子,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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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花云 经纪人

    不合理,既然已经析产并且后来的地基时你二爷爷的,你个人出资建成不应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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