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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结婚前关于房子的法律问题

我现在25岁,单身。已经买了一套房子,总价30万,父母掏了10万元首付。剩余的20万目前自己申请了房贷,每月还贷。 我现在考虑一个问题:假设我3年后结婚。如果这样,我在结婚前,由父母帮我把剩余的贷款提前还清,这样的话,就等于拥有了完全的房产证。请问:(1)这样的话,我结婚后,如果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是属于我个人的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须不需要办婚前财产证明? 另外,父母把我的剩余贷款还清后,我准备以欠父母钱的形式,每月从工资中还钱给父母。请问:(2)如果我结婚后,继续还父母钱,那么配偶有没有权利因为我每月还给父母钱而主张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婚前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但我的工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用共同财产去还父母为我买房子的钱,那妻子不就应该能主张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么?) 谢谢各位!!烦请指教!!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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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花云 经纪人

    问题1:看你结婚的时候是否把贷款还清了。如果没有还清你就结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续还贷那就属于用夫妻共有财产还贷。你妻子可以主张对房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的那种分的权利。 问题2:如果你结婚后,继续还父母钱,那么配偶有权利因为我每月还给父母钱(因为工资婚后属于共同财产)而主张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主张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借贷也是借贷,除非你父母明确表示不要钱了,这可以认定为是父母给你个人的赠与。你妻子不能主张权利。还可以这样,结婚以后以支付赡养费的名义把钱给你父母。 个人观点,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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