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关于会所交付时间延迟

关于会所交付时间延迟

您好!我在购买房的时候签订了《北京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小区会所应在2008年12月31日达到使用条件,如未达到要求,给予相应赔付。我们小区的会所真正试营业是在2009年7月中旬。我们找到房产客服,他们的解释是房产公司于2009年1月份在建委备案,以那个时间为准,他们并没有违法合约,请问他们的说法是合法的吗?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2eb784919e13ff06bba5e0ae1c8a03cd/572x763x25x0/100x133.jpg
明传磊 经纪人

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定

全部2个回答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