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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自己的房产权益?

2007年父亲又再婚,2008年我以父亲的名义在老家盖了一处楼房,楼房所用资金全部由我筹集(并且期间父亲与继母无任何体力与财力的支出)。因为我户口不在农村,房产证是村里集体办的,所以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是我父亲。继母来时我已有自己的家庭。问:如果父亲先过世,财产该如何分配?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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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晓华 经纪人

    百善孝为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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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晓华 经纪人

    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人道点讲,如果继母一个人没有人赡养分一点给他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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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雪松 经纪人

    你好,该房子在形式上是你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过世后,将先分出你继母的一半,其余的在你姐弟,你继母,你爷爷奶奶之间均分。现在,乘着你父亲还在世,看看是否能协调过户给你,这样全部是你的,如果不能过户,立遗嘱的话也只能立他自己的一半全部给你啊。楼房全部出资是你的要取证啊,让你父亲和你继母与你出个协议做一下公证也可。那样将来分时,可以要求返还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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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晓波 经纪人

    没有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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