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房产网 > 南通房产问答 > 南通贷款 > 南通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并户问题】我在2018年1月8日离开了南通如皋的一个公司,现在2018年1月17日进入了南通市开发

【住房公积金并户问题】我在2018年1月8日离开了南通如皋的一个公司,现在2018年1月17日进入了南通市开发

我在2018年1月8日离开了南通如皋的一个公司,现在2018年1月17日进入了南通市开发区的一个公司(这家公司也给缴纳公积金)。在南通如皋的一个公司,有三个月的公积金。请问,我应该如何将上一个公积金并入到现在公司给我开的公积金账户。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如果新、老单位都是在南通行政区域范围内,将新单位名称和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带到老单位,由老单位出具《公积金转移(并户)通知书》,将此通知书送至老单位的公积金缴存银行,由银行给您办理转移手续。然后,告知新单位您已将老单位的公积金已经转移至新单位,由新单位到其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并户手续。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