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过户更名 > 夫妻共同房产证一方无生活能力怎么办理,这种情况转给子女过户房产怎么办理?

夫妻共同房产证一方无生活能力怎么办理,这种情况转给子女过户房产怎么办理?

夫妻共同房产证一方无生活能力怎么办理,这种情况转给子女过户房产怎么办理?

全部7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郭亮 经纪人

    可以去公证处做一个委托一房出售房产的公证,一方去建委和子女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即可。

  • 了解ta 头像
    李兆伟 经纪人

    您好 您需要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去建委 需要双方都到场 而且需要上方身份证件!具体还需要什么资料 ,您可以去咨询下!

  • 了解ta 头像
    关福生 经纪人

    带齐双方的身份证件 到建委就可以办理了

  • 了解ta 头像
    赵晶晶 经纪人

    拿着双方的资料,双方本人到场,直接去建委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 了解ta 头像
    付子猛 经纪人

    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现在昌平房产 只要设计过户 都按正常交易流程办理

  • 了解ta 头像
    熊文超 经纪人

    直接按正常的产权转移登记办理就行

  • 了解ta 头像
    刘宁 经纪人

    走正常的交易流程就可以了。

共 7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