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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可以和男朋友一起买房

我现在未婚,与父母一起共有两套房(就是说,我和爸爸妈妈一共买了两套房,房产证上有我和爸爸妈妈3个人的名字),一套是03年买的,一套是09年买的,买这两套房时,未使用我的公积金,是由父母贷款的。 如今,我将结婚买婚房,男朋友是首套住房,请问我是否可以与男朋友共同买房,是算第一套吗?如果不能买(我算第3套的话),那是否可以等他买好,我们结婚后再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把名字加上去以后,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还款吗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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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奎 经纪人

    因为结婚而买房,可以算首套的,去民政局开个证明,然后到交易中心提出首套申请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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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怀立 经纪人

    你男朋友买好后你可以上名字,上名字后,夫妻共同共有,当然可以帮他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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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锦旭 经纪人

    这个回答是可采纳的。你们现在要去民政局开证明,证明你们是合法夫妻,那么你们一起买房子就算首套。因为上海现在都是按照家庭单位来做的。你离开你父母嫁到你男朋友,这样的话你们算重新组建的一个家庭。你们这个家庭没有买过房子,算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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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传友 经纪人

    是可以算首套的 但是要提供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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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磊 经纪人

    如果结婚你们就限购了。最好以你男朋友名义先买首套房再结婚。加上去以后可以用你的公积金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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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锋健 经纪人

    你和你男朋友买的话你们就算第二套的啊 不合算 还是买房后再加名字比较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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