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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这个房子能否属于我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单位十年前分了一套房子,当时为职工福利房,合同内容如下:此楼决算价格为九万五千一百五十元,经甲乙双方协商楼价定为四万元,交付使用交齐四万元其他约定;1.乙方分到楼房之日起,必须服务十年以上,否则追究违约责任其余还有一些条款略我想咨询的是,到今年六月我老公已经在厂里工作十年了,(不过在此期间我老公因故请假半年)但是这个房子在五年前被厂里用他人名字违规贷款了,但是写的别人名字,我们有没有权利要回房子,写的别人名怎么办?如果厂里赖账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厂里要给我们钱只是退还给我们当时交的4万块钱,还是当时的房屋定价九万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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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分房合同有效,必须得到履行。你们可以通过确权诉讼要回房屋。至于房屋被用了名义贷款造成的一些列问题和后果,责任由厂里承担。厂里的行为同时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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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凡林 经纪人

    单位福利房能买卖问题: 你可以了解单位房的权属性质,是属于集资房还是房改房,是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单位与职工之间是否有相关出售的协议,如职工部分集资,所取得的集资房为部分产权,出售时需要单位同意,且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标准价的房改房拥的是部分产权,出售也需要经单位同意才可出售,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该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产权人房产为全产权且没有其它纠纷,你就可以卖你间单位福利房了。 以上为单位福利房能买卖问题,你可以参考一下。我觉得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解决不了,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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