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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要回房子吗

98年9月4日,农民甲把名下200米房屋卖给外地打工农村人乙,99年9月5日,乙又卖给城市居民丙,入住后,丙维修,又自建110米,合记310米。一直居住到2010年7月动迁。买卖合同写明;今后房屋如又变故,一切得失均由买方承担。在乙与丙买卖合同上甲也签了字,村委会也盖了章。动迁时甲回来要置换房两套,190米,给丙120米。丙不同意,甲就窜通村官给丙一家断水,无奈甲得逞了。拆迁补偿费甲也全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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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佳 经纪人

有村委会的盖章,你就可以寻找律师,就算要不回来,村委会也吃不了,兜着走哦,肯定会有赔偿给你的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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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陈勤 经纪人

    集体土地的房子自行买卖的话一般都没有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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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思佳 经纪人

    有村委会的盖章,你就可以寻找律师,就算要不回来,村委会也吃不了,兜着走哦,肯定会有赔偿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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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新院 经纪人

    基本上农居土地买卖是不合法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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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浩 经纪人

    没有房产三证的房子千万不能买,一旦有了麻烦,打官司都很难解决,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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