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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还收回我的房产?

我在2005年12月离婚的.当时我只身在日本大工,因长期分居感情逐渐冷淡,我提出协议离婚.然后就写了委托书回来,那些离婚手续都是男方在家托关系办的.本来我有一个店铺名仪是我的,大概再008年,他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把店铺的名义改成他的,因为离婚协议书里面有写着店铺归他.现在我回国了发现离婚协议书里面的内容非常不合理,我们两个的财产就是店铺都归他的,两个孩子都归我抚养.我和孩子什么都没有,他一个人却得到了全部.现在我想要追回店铺,是否可以?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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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中 经纪人

离婚协议你既然签字了,就没办法了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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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欢 经纪人

    不可以了,手续已经办完了,店铺的名字也已经改成了,让前夫出孩子的抚养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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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耀中 经纪人

    离婚协议你既然签字了,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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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树高 经纪人

    这要看造成离婚的主体是谁,什么原因造成的离婚,过错方在谁,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财产不好说,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要没有问题,或者两个孩子一人一个,你说的事情很片面,你在国外怎么知道男方托关系办的,再有你既然知道男方托关系办的离婚,离婚协议内容又不合理,为什么还签字,你的话前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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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建 经纪人

    离婚协议没签字可以挽回一下,不过官官相互,一般不会因为你的不满而挑起官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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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伟 经纪人

    只要店铺的产权在他的名下就可以,但是必须有合法的手续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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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霄 经纪人

    不可以了,因为离婚协议是您当时认可的。现在只能让您前夫给孩子出一部分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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