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住房买卖

十年前我父母买了原同村人(买卖时我全家户口已经迁出)农村宅基地房三间,父母一直居住至今。前年开始对方谎称租借关系收回。1、原协议已经丢失,事实合同是否成立?(有其他间接证据链)2、事实合同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是否取消合同关系?3、父母因买卖后卖掉了其他房产,造成无地方住,是否还可以申请居住权?4、如果要搬出,是否要对方承担安置义务?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d75e57377fb348e12e4d819db8b149ec/299x398x0x2/100x133.jpg
黄小军 经纪人

1.事实合同是成立的 2.事实合同符合法律,不必取消 3.你之前合同上有体现这条条例吗? 4.正常的是对方要承担安置义务,你之前的合同上面的条例可以拿去律师看下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黄小军 经纪人

    1.事实合同是成立的 2.事实合同符合法律,不必取消 3.你之前合同上有体现这条条例吗? 4.正常的是对方要承担安置义务,你之前的合同上面的条例可以拿去律师看下

  • 了解ta 头像
    杨广飞 经纪人

    合同成立的,并且是合法的,不需要搬出。

  • 了解ta 头像
    刘军委 经纪人

    合同是 成立的,而且是合法的,不必搬出!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