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期限

我为出租方,她于2009年9月20日将一套房子出租给乙方,当时对方表示要签五年,但是我不同意,只愿意一年一签,最终合同上租赁期限是填写的一年,合同为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但是,在租金和租房押金条款之间,有个附加条款“租到拆迁为止柒佰元不涨价”。一年到期后,至今没有续签新的合同,租金仍然是700元月。该合同租赁期限应该怎么鉴定,目前是否可以认为是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们可以发挂号信要求对方7日内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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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英惠 经纪人

    合同签订的是一年 一年后没续签 你也 没收房租的话 可以终止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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