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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和我的住处

我与丈夫结婚二十多年,丈夫先我而去。我俩未要子女,丈夫先前留有一女已过四十岁早已成家。房产证在我俩结婚前就是我丈夫的名字,现在丈夫的女儿来要房产,我该怎么办?我真的没有去处了。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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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惠腾 经纪人

    按照那个继承法什么的,这个房子是你的,别人来要房子也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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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翔飞 经纪人

    既然你是你丈夫的合法妻子 你就有权力维护 这房产是你该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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