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在加拿大有永久居留权的华人要转让他在国内的房产,请问怎么办?

在加拿大有永久居留权的华人要转让他在国内的房产,请问怎么办?

1、我一个朋友到加拿大六年,已经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枫叶卡)。他仍然有国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在国内有一处房产,他已经离婚,离婚证是加拿大的,离婚协议上已经写明国内房产属于他本人。而且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 请问他要转让房产,该怎么办? 1、他能够继续用中国户口本和身份证交易房产吗?他自己不能回国交易,是不是也需要中国驻加拿大领事馆委托书?如果他以华侨身份委托国内朋友交易,委托书该怎么办?在哪里办? 2、(关键问题)他自己的房产交易还需要出示离婚证吗?需要他前妻出面吗?

全部4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张德衡 经纪人

    1.可以用中国户口本和身份证交易,可以委托国内朋友交易,只要把受托人证件交给委托人,委托人需到中国驻加拿大领事馆进行委托公证。 2.不需要提供离婚证,前妻不需要出面。(如果购进房屋时有贷款而且有前妻签字则不在此范围)

  • 了解ta 头像
    刁国伟 经纪人

    可以去交易,但必须在国内做公证,因为是国内的房产,委托书要到公证处去办理,单身的话要出示离婚证不需要前妻的出面的

  • 了解ta 头像
    邱江飞 经纪人

    只要他的户籍在国内没有注销都可以继续使用,可以叫他的朋友到律师事务所做一个委托书这样更具法律效应, 交易的话只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一个人的交易就不需要出示什么证件。

  • 了解ta 头像
    高畅 经纪人

    需要领事馆办委托书,他还属于中国公民,只要公证一下就可以了,

共 4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