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财产该如何分配,夫妻明义的按揭贷款的房子归男方应如何过户?
我和老婆是2004年11月结婚的,婚前我以个人明义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是婚后才拿到的,婚后按揭还款两年,每月1000元,后来借债6万元还了按揭款,2010年我们又以夫妻共同名义购买一套总价17万的房子,首付8万,按揭9万,首付款也是我个人借的,包括买了一部5万元的车子,目前都是我个人的借款加上二套房现有按揭款总共是15万元,但是所有借款都是亲戚的也没有欠条的。现在要离婚了,有一个6岁的男孩子归我,本着协议离婚的,但是财产分配问题谈不妥,现在想知道我们财产该如何分配,婚前的房子婚后拿到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所有借款没有欠条如果有人证可否作为共同债务?她目前要求只要钱且不支付孩子抚养费,但是按我这情况,就近要给她多少钱算合理呢?二套房要是给我该如何办过户手续呢?希望专业人士能给与详尽回答,也咨询过律师,但好像说法不一,恳请有知名人士能为我解答,甚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