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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1%优惠不兑现,我该怎么办?

我订房时售楼小姐说如果一次性付款可以优惠房屋总价格的1%,由于没有凑够足够的钱,我先交了定金,并于1周后交了首付款6.8万元,并说如果能够凑够的话我就不办理贷款,而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售楼小姐说只要在办理贷款前所交金额均可以作为首付。 大概过了一个多月,开发商通知办理贷款,我正在凑钱所以就打电话说能否缓缓,我想凑够了一次性付款,售楼小姐同意后,我又过了半个月总算凑够了,打电话约定第二天去交款,在提到优惠问题时,售楼小姐却说我现在交完剩余的房款也不能算作一次性付款,而应该算作分期付款!不能够享受1%优惠! 还说是她们公司有规定,一周内交完所有房款才能算作一次性付款! 我想请教各位好心的懂行的大哥,我该怎么办? 开发商这种规定有效吗? 而且事前她从未跟我提过有这条规定,但是她坚持说给我说了,我这样打官司是否没证据说明我不知道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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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 经纪人

那就只有看当时开发商给您的协议上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就没有办法证明。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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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川 经纪人

    合同跟补充协议没写的话就没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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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猛 经纪人

    这种情况个人认为算分期哈!还有你当时打电话延迟交款时有没有问能否享受一次性的优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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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林 经纪人

    那就只有看当时开发商给您的协议上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就没有办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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