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出现纠纷

我在南京南湖租了一套房子,是一次性付清1年的房租的,我是5月30日租的房子,一般我会在前面一年过年前把下一年的房租付清,也就是2012年5月30日到2013年5月30日的房租我在2011年就付给房东乐,但是今年因为有特殊情况,要离开南京,不能租了,房东不愿意退2012年5月30日-2013年的房租,怎么办?合同里面并没有提唯有责任。如果要投诉找什么机构,我这个情况法律支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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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离开南京,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你可以提前通知对方,并限期解除合同,到时再发一份合同解除通知书就可以了。这样你就可以要回租金了。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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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新阳 经纪人

    你要提前跟房东协商,要求他退还房租,不行就起诉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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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凡林 经纪人

    你要提前一个月和房东讲清楚情况,要求退房,如果房东不退,那么直接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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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离开南京,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你可以提前通知对方,并限期解除合同,到时再发一份合同解除通知书就可以了。这样你就可以要回租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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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宏伟 经纪人

    不租要提前通知对方双方协调你违约要付违约金也可以帮房主找租客签合同让房主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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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正武 经纪人

    没有违约责任,就是个扯皮的事,最好协商解决。最起码你要不租了应该承担一些责任,你换位思考,你突然不租了,人家临时要是找不到下家,要有损失的,你应该提前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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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只要提前通知,房东应当退还2012年5月30日-2013年的房租。投诉没用,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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