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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赠与别人的集体用地性质的楼房,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的途径要回来吗?

2000年我把一块集体用地性质的4层半楼房以赠与的方式转让给别人,房产证是一层的,我听朋友说集体用地是不允许转让的,所以,现在我想要回我的房子,但是房子那时一层的房产证已经转让给赠与的那个人,可后来他又转让给别人了,现在4层半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我想知道现在的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我要回我的房子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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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立林 经纪人

    如果说赠与了别人是无法要回的,当然集体使用土地是没有办法进行转让或者买卖。如果是受赠人是外地户口的话你现在还有一些办法可以要回该房子,如果是本地户口的话就比较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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