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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型购房的认定

本人原先在父母的房产下有名字,取得房产证时本人已20岁。结婚后,和丈夫购有一房,产权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面积84平。 我们现因有孩子,想买大房子改善。请问,如果我们再购置房产的话,算第几套房?我们这种情况能算改善型需求吗?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吗? 补充:我丈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并已全部还清。我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从来没有申请过贷款。我丈夫名下没有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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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敏文 经纪人

您好!目前您的情况是限购了。买不了房子了,要先卖掉一套才可以再买一套。而且可以贷款买,算是2套,只能带4成(公积金可贷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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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敏文 经纪人

    您好!目前您的情况是限购了。买不了房子了,要先卖掉一套才可以再买一套。而且可以贷款买,算是2套,只能带4成(公积金可贷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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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云君 经纪人

    如果是在福州,那你们已经被限购了。你名下有2套房子,你丈夫名下有一套,限购令是正对与夫妻双方的。所以你被限购了。而公积金贷款是认房不认贷。商业按揭是认房又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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