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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是否应该享受政府的购房契税优惠政策

我于9月购买了一套普通商品住房(期房,明年交房),按地方规定应缴纳房款2%的契税,此款已交开发商代缴。10月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规定,从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前,购买个人自用普通商品住房,在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契税的基础上,再由财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现在我虽然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购房合同,但是据我了解,只有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时候才会有税费产生,是否缴纳税费应以产权登记时间为准,而我现在购买的房屋还没有进行产权登记。请我,按照这种情况我是否应该享受政府的购房契税优惠政策?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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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典 经纪人

    只要没有受理,产权没有办下来。就可以享受契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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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星 经纪人

    可以享受购房契税优惠政策!以办产权证的实际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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