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遗嘱的问题

我于2000年离异,孩子由我抚养,房子归我,一个人生活期间,置办了一些家用电器等,于今年再婚,没有进行财产公证,现想咨询:能否立遗嘱把再婚前个人产财留给孩子,立遗嘱需要什么手续?需要见证人或公证吗?如需要,在异地公证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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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解ta 头像
    周超 经纪人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基本情况分析如下: 1、你现在所立的遗嘱应为有效。法律没有限制设立遗嘱的年龄及婚姻状态,只要求立遗嘱人在清醒状态下所作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是立遗嘱人依法可以处分的,即为合法有效。 2、你现在所立的遗嘱不涉及对你将来子女权益的侵害,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不会受到影响。 3、你的配偶通过查询房产信息档案,就可能会发现你名下的房产信息,或者因为国家限购限贷政策而获知你的房产信息。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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