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买房 > 成都购房建议 > 我是享受了单位房改房,离婚后将我的一半30平赠与儿子后,申请经适房时为什么要给我算为60平呢?

我是享受了单位房改房,离婚后将我的一半30平赠与儿子后,申请经适房时为什么要给我算为60平呢?

我和儿子实际上共有产权只有30平,而且房子实为男方在居住,我实为无房户,为什么房改委就不能按实际情况解决真实的后顾之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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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解ta 头像
    刘静思 经纪人

    是以房屋的整体产权为准,并不是分割后的产权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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