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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途中,房东竟然要把房子出租

我在宁波买了一套二手商品住房,订金在2011年1月4日支付了,接下来在1月14日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同时支付了首付,购房合同里写明余下金额办理银行商业贷款,最迟日期3月30日款清交房。因为我是第二套房了,需要支付1.1倍的利率,同时国家连续两次加息,考虑到这个情况,我决定不贷款了,由于我自己资金也要到3月下旬可以到位,余下的金额按照合同3月30日之前款清交房。现在房东得知我不贷款了,并与3月30日前款清,房东不同意了,并跟我说款清之前要把房子租给别人住,我想请教一下,1、合同上写贷款,但是实际上我没有贷款,在法律和规则里是否有区别?2、在交易中途房东是否真的可以把房子租出去,或者交给他人使用?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金闺臣 经纪人

    你好,放宽没请之前房东有权力支配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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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是否贷款与支付房款不存在矛盾,你只要在3月底前支付房款即可,不会构成违约,房东出租房产显属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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