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网 > 西安房产问答 > 房产与赡养老人

房产与赡养老人

一家有四兄妹,两个老人多年与小儿子同住并一起生活,老人名下有一房产(该房产当年是老人同小儿子一起出钱购买,房产证上只有老人名字),现在小儿子要求老人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儿子名下(此举征得了其他3兄妹的同意)。该3兄妹考虑到父母以后的生活,向得到房产的小儿子提出,以后父母的生老病死必须全部由他负责。理由是3兄妹没有得到老人的任何金钱以及财产。小儿子拒绝,理由是赡养父母是所有儿女的义务。要求共同照顾。提出可以由自己负责,前提是父母的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和将来每月的工资)全部交由自己掌握。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四兄妹应该怎样处理是最恰当的。假如按照以上提出的解决方案,哪边是有理的?谢谢

全部2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不是有理无理的问题,而是看各方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如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问题。

  • 了解ta 头像
    高玄伟 经纪人

    其实有一点小儿子说的有理,就是赡养老人是每个儿女应尽的义务!但是他所说的老人所有财产归他所有,这点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