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你好我在2005年购买了套二手楼房。有产权证。(是大的红色的)在付完房款后做公证。现在一直居住于此。 在2010年12月去办理过户时。房产局说该房屋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的。不能办理过户。 从房产局了解到国家在2008年停止这种房子的过户办理。但没搞‘一刀切’一直缓冲到2010年10月才彻底停止的。 卖方也不是本村村民。是在2004年随房入户的。我也不是本地人。我是农业户口。 现在卖方以小产权房不准买卖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定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请各位大侠帮帮我出出主意。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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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成兴 经纪人

估计现在房价涨了!所以他不想卖了!以不能买卖为由!这个具体要看你们当时是怎么签的合同了!合同上备注不能过户怎么处理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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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欢欢 经纪人

    你这个倒是没办法了,但是你可以计算下卖方的赔偿问题,由卖方来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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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成兴 经纪人

    估计现在房价涨了!所以他不想卖了!以不能买卖为由!这个具体要看你们当时是怎么签的合同了!合同上备注不能过户怎么处理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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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冉 经纪人

    当时为什么不过户?现在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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