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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产证是否能办?

准备买房,未婚。打算把名下与父母共同共有的产权去名,即名下无房无贷。男方有一套自己名下的商品房(117平方米),无公积金贷款,与父母同住,父母名下无房。请问如果我们结婚,是否可以以人均不满33.4平方米购买一套改善型住房(即购买第二套房)?是否可以共同贷公积金?我看了很多地方对改善型住房的解释,似乎都解释不清楚,不知这里的专家是否清楚,感谢各位!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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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 经纪人

    他们户口在一起的话,是可以开具人均面积做改善的,纯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做首套的,共同贷款可以最多贷60万。交税金的话是要二套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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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小杰 经纪人

    可以的这样是属于改善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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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鹏程 经纪人

    您或者您男朋友是否是沪籍,如果是的话,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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