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该收吗?

本人铺面一间租给XX,合同早已到期未续签,我已提前一年通知XX将收回该铺要他搬离,但XX赖着不走。110,房屋租赁管理处都协调过无效。现状告法院,法院宣判我们胜诉,但其仍上诉拖延时间,请问各位律师朋友:因为打官司,从年初我都不再收XX的房租,但官司拖延了这么几个月,担心拖欠钱太多,因小女子仍需要自己交月供,请问,我能不能要求XX交纳给我,从1月到现在的租金,水电杂费用?如果收取租金,会不会被视为因继续交纳租金,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我担心二审宣判后,他仍然败诉赖着不走,需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他不会再交给我租金和杂费了。我再也收不到租金及杂费了。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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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志强 经纪人

    产权是您的,你有权上诉法庭要求重新签署合同,如若不成,你可以选择强制其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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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镇 经纪人

    这个是应该收的,当时在法院的时候你就应该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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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媚媚 经纪人

    应该来说法院宣判你们胜诉当然也有条租金赔偿金额啊?如果二审宣判后他还不走,法院强制执行会让他赔偿所有租金和杂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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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胜 经纪人

    你们自己看着协商解决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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