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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共有人及其子女财产分配问题

一父亲(70岁)有两个女儿,父亲单位有购房名额,在购房时,小女儿口头放弃购买,则由大女儿购买,父亲和大女儿同为共有人,全部房款由大女儿承担。对于此套房产,小女儿未来是否有任何继承、赠予等财产分配问题?如果有,现在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避免出现这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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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 热心网友

如果房产登记人有你父亲名字,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你父亲这部分登记的房产(个人的份额)是可以作为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建议由您父亲立遗嘱,并请律师见证,以免以后再生事端。<深圳房地产律师余祖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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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可将房产证变更为大女儿个人名下。若不能,则可签订三方协议,并办理公证,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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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房产登记人有你父亲名字,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你父亲这部分登记的房产(个人的份额)是可以作为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建议由您父亲立遗嘱,并请律师见证,以免以后再生事端。<深圳房地产律师余祖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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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伟 经纪人

    如果父亲过世,他的那部分产权将由子女均分,除非父亲先立个遗嘱(需经过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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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娟华 经纪人

    没有继承权,有什么纠纷啊,到时你们可以自己到律师事务所处了解详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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