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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投靠政策中的不解

杭州公安网上说的夫妻投靠政策:一、办理条件1、被投靠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配偶户口因购房迁入,需常住户口满3年。2、夫妻已结婚登记。3、被投靠配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本市岛外人员投靠杭州配偶落户参照上述条件。我有点不明白的是,那个三年的限制是不是如果被投靠方的户口是因为买房子而得到的,那么要等三年后才可以投靠,如果是其他方式得到的户口就不用等三年了。比如:男方的户口是人才引进的时候公司帮忙办理转入杭州亲戚家的,后来买了房子户口迁入自己的房子,如果其他条件也满足是不是就没有三年限制了。还是说一定要买了房子,户口迁入房子满三年妻子才可以投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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