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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的房子,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儿媳妇名字。离婚后房子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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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物权法,婚前购置房屋,一方父母出资,填写子女名字,视为单方赠与。即该事件的儿子的婚前财产。但会后加上配偶姓名,视为您儿子将财产赠与配偶一部分(即产权比例),该部分若没有由明确约定视同为一半即50%。离婚后,该财产双方平均分配,两种处理方案:1、出售,出售后收入各的一半;2,双方任何一方出资购买下另一方财产。遇到以下情况可视为无效:1、原产权人(儿子)在添加配偶姓名时,存有违规行为。2、配偶存有恶意骗婚骗取财产行为上述两种情况需要足够证明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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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权明 经纪人

    如果加了名字,房产证上没有份额比例,属于共同共有,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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