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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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住房体制,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转换住房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筒称公积金,下同)是一项政策性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交,单位和职工缴交的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专项用于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第三条 重庆市住房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对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施领导和监督。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公积金的管理部门,负责公积金的筹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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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住房体制,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转换住房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筒称公积金,下同)是一项政策性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交,单位和职工缴交的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专项用于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第三条 重庆市住房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对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施领导和监督。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公积金的管理部门,负责公积金的筹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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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城镇私营企业是要缴交公积金的。不接受个人汇缴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