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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套房政策是怎么样的?需要关注哪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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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有3种方法不支付上浮利率   去年10月1日起,市民办理“二套房”贷款开始执行央行“二套房”新政,即首付款不低于四成,利率较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然而,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上海在执行“二套房”政策时有所放松,记者随即走访了南京的银行、房产中介和开发商,发现这一政策在春节后的执行中也悄然松动。   人均住房面积32m2以下不算“二套房”   200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下发了“二套房”政策的补充通知。《补充通知》表示:“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数据为准”。   昨天,记者从银行了解到,南京的“人均住房面积”已于近日得到确定,为32平方米人。这也就意味着,三口之家如果住房面积小于96平方米,那么再次贷款买房仍可享受相当于新房的优惠利率,首付也不必上浮。   在此之前,南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06年为28.57平方米,2007年统计部门的最新数据则显示达到了32.21平方米,而目前的操作中则将32平方米作为标准。   第一套房卖掉的可不算“二套房”   “节前‘二套房’新政刚出台不久时,各家银行的口风是统一的,从严审核第二套住房。”一家房地产中介告诉记者,“但节后各家银行又不一样了,有松有紧”。另一家房地产中介工作人员则举例,比如有的银行只要贷款者把第一套住房卖掉,再次贷款买房就可以算作新房,而最松的银行则只要求贷款者将第一套住房贷款全部结清即可。   记者走访了多家银行个贷部门后,中介的这一说法得到了证实。例如,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个贷人员表示,现在仍执行“二套房”新政。当记者询问第一套房贷款已还清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融”时,他表示,如果已还清且卖出,就可以按照新房政策享受优惠利率。至于首付,也不用执行“二套房”的不低于四成的规定,而是维持三成首付不变。   两套小房子算人均面积时,不一定叠加   熟悉内情的银行界人士坦陈,有关“二套房”贷款各家银行在目前肯定不敢公开挑战央行政策,但由于央行规定和现实操作中存有漏洞,更多银行则是选择“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放贷。   比如某人有两套房子,第一套房子60平方米,没有贷过款;第二套房子90平方米,贷过款。该户家庭有三口人,如果严格按照人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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