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房产网 > 沧州房产问答 > 沧州贷款 > 沧州住房公积金 > 沧州市:2013年在原单位起诉离职,但原单位未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法院判决书,如何提取公积金?

沧州市:2013年在原单位起诉离职,但原单位未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法院判决书,如何提取公积金?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m****6 热心网友

    按照沧州市现行的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要求其户口为农业户口,携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财务章到相关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咨询办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