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浙江自书遗嘱
父母有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去年父亲过世,母亲想把房产证上改为她一个人的名字,父亲生前有一份自书遗嘱,上面大意就是,他在这套房子中自己的那部分权益全部转给我母亲。对此,我没有任何异议。但她去房产局办手续的时候,却被告知更名必须要公证遗嘱,再到市公证处咨询,结果被告知,必须要立遗嘱本人前来办理(我父亲已经过世了),而且同时还要我父亲的父亲母亲(就是我的爷爷奶奶)出证明,要是老人不在了,死亡证明也行,我父亲打小就和父母亲分开,哪来的死亡证明?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父亲所拥有的权益如何给母亲?
全部1个回答
-
通过起诉主张。
相关问题
-
借母亲之名买房在母猝死无遗嘱下房子归谁
-
有遗嘱的小产权房可以继承吗?
-
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答: 你好,需要的。公证人要带上资料
-
父母公证房产遗嘱,当多份遗嘱出现时,哪一份效力最大呢?
答: 根据我国法律,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遗嘱中,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
遗嘱继承房产证能改吗
答: 第一,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
-
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答: 遗嘱没有公证肯定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一般在立了遗嘱之后,需要有律师进行证明,还要由律师到当地的公证处去进行公证,只有公证之后这个遗嘱才会生效,才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当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