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问题本人是辽宁沈阳
我没结婚在处对象时买了套房子,房子名合同什么都是我的,可是就是在付款时刷卡也有男方卡和收据!男方卡是代 缴费说明 (是他持卡人、受权人身份证号同意我身份证号我名用他卡像开发商支付首付款(、、)人民币,本人无条件接受用卡人本次办理的支付结果。并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关 想咨询下您,这如果离婚或有什么纠纷怎么判呢?? 还有男方在交完款之后给写个条,是写他自己自愿出资给我的如果以后有不合或离婚什么的,他绝要回一分钱和像开发商支付首付的款,他签字按的手印,我以后留着有用吗?可以作为证据吗?谢谢了!还有如果房产归我,那我还用还他的支付首付款吗?那如果合同上有他家人的电话号,就是联系电话,第一个是我的,弟二个才是他们的,有影响吗?还有如果证据留着的话,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给了,如果他们起诉我呢?有如果证据留着的话,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给了,如果他们起诉我呢?保证就是一张白纸上可以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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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属于个人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