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楼盘去定购住房,楼盘可办公积金贷款,我去的时候就给售楼小妹说了,我儿子是外地户籍,要办公积金贷本人是重庆
我在一楼盘去定购住房,楼盘可办公积金贷款,我去的时候就给售楼小妹说了,我儿子是外地户籍,要办公积金贷款(因房屋是给我儿子卖的,我是全权邦我儿子代办)。售楼小妹说得行,没得问题,她都办理过几个了。之后就交了定金,然后又交了首付款和我要提供的贷款资料。可是过几天后说贷款办不下来了,要吗把户籍转到重庆来,要吗把公积金转过来,要吗就办商业贷款。我就去资询转户籍和转公积金的亊,结果都遇到具体的问题没有办到,找她们和工商所(12315协商之中反而说我给她说我儿子的公积金是在重庆的,颠倒黑白,因为当时都没得什么证据,谁也不能证明当时是那么说过或者不是那么说的)。协商都没有达成共实。然后我就提出退款,我愿意承担合同上的违约金,她们还是不退款,意思是必须购房,这好是强卖强买吧?她们说可以去告他,但是退款是不得的。依照现在的情况起诉她能有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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