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房产纠纷

2011年7月份在郑州市二七区德润黄金海岸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2012年12月31日前交付,开发商通知交付时间为2013年2月3日,收到交付通知书是在当年2月5日,因房屋质量问题存在异议,在物业填写了验房单,要求进行整改,但是物业以房屋没有交付为理由不给整改,2年多了,没有解决。按照合同,延期交付超过30天,开放商要按照万分之五进行赔偿,现在售楼部以时间太长为由,拒不支付,物业方还要求从通知交房之日缴纳物业管理费。房屋具体问题如下:合同上标明的外开入户门被改为内开,花园阳台门紧贴地面,影响使用,主卧暖气管外漏,卫生间有直径大约20公分施工洞未填补,空鼓等问题。还有就是小区至今是开发商施工用电,也就是临时电,双气房子,暖气未达到开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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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1 热心网友

    可以开通 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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