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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精神病跟精神病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订的二手房交易合同有效吗

我打算买一套房子,交完订金后才知道业主是精神病患者,当时交定金的时候是她弟弟代签代收的,后来知道她姐姐是精神病后,我让他去做一分公证书,但是他过了几天说公证书没下来,现在的情况是,他父母均在,已80多岁,她姐姐(就是我要买的这个房子的房产证上的人)她95年离异,无子女 今年50多岁,户口跟她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此房是她父亲2004年给她买的,那么问题来了,我现在如果跟他父亲签订购房合同 是否生效?如果等过几年她父母去世,她弟弟要是反悔来告我,要追回房子 能追回吗?还有如果我现在已房主弟弟代签合同为由 但是她弟弟无法出具委托书为由 我还能要回我的订金跟我付的中介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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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9 热心网友

    可能会被撤销合同 合同无效,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返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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