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本人是山东烟台

全款买的房子,14年年底交付时因开发商提供不出合同中规定的交付所需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城市新建住宅项目配套设施交付使用证》就没有收房,现在合同规定的也快逾期180天了,要退房需把退房申请寄给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还是售楼处?办理退房的相关流程有哪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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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3 热心网友

    退房条件 在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满足以下八种退房条件之一,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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