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 我是湖南湘西

十几年前爸爸把房产证上加上了他侄儿的名字(侄儿是孤儿,以赠与的形式),房产证就有爸爸和侄儿两个人的名字,后来房子旧了,由于当时房子不值钱,侄儿就不愿意来重新修建,想让我们家给他补点钱,我们不愿意,就说不给他房子了,他就把爸爸告上法院(以遗产的形式),要求补偿钱,后来官司我们赢了,名字就把他取消了。 后来他通过关系,又再一次与我们打官司(赠与的形式),通过关系,法院模模糊糊的判决房子与他共有,现在过去十多年了,双方一直没动作,我想问一下,我们还能申诉吗,有办法能重新开庭吗,如果能开庭,打赢的概率是多少?这个问题困扰了我们很多年,几年前爸爸已经去世了,房产证还是爸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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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十多年了,过了申请再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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