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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天津 在分遗产时,很多年前已经出售的房屋还该不该算?

老人去世,留下了200万的遗产,我们共有大姐、我和弟弟三人,在分遗产中大姐不去参与,因此200万由我跟弟弟两人来分,老人生前分别给大姐买过房,在25年前给我买过房(房屋为老人的名字),弟弟没买,前几年住在一起。10年前我在老人的同意下,将该房屋卖掉,获得了9万元。现在在涉及到分财产的时候,弟弟反复再说如果不卖那套房现在的市值已经达到了100万元,他也想从200万里面扣除100万,然后再将剩余的100万元平分,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我的想法是先给他70万补偿他没有得到房子,然后将剩余的130万两人平分,因为我觉得之前那套房已经在很多年前出售,算不上遗产,因此不能按照现在的市值来评估;还是说从法律的角度上这200万就是遗产,可以不计算其他直接平分,不知道哪种说法更符合法律,希望可以得到帮助,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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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已经出售听房产不算在遗产内。 不属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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