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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广州市海珠区一民宅,房产证是去世的母亲和儿子联名共有,现儿子希望继承母亲的另一半产权

广州市海珠区一民宅,房产证是去世的母亲和儿子联名共有,现儿子希望继承母亲的另一半产权,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无法办理。因缺少证明文件,一是父亲的死亡证明(父亲在日本侵华时受伤死亡,难以查证)。二是儿子的独生证明难以查证。希望解答:这种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成功率有多高,如何委托办理,总的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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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当面咨询 要证明存在母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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