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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我是重庆铜梁

我父亲属于信用社退休工人,和我母亲是二婚,母亲带了一子女,父亲和母亲只生了我一个人,之前父亲有5子女,其中有2子女包出去了,现在父亲死后有一套房子108平方,价值22-25万元左右,还有父亲退休工资每月3100不含补贴,还有单位买了重大疾病保险15万,因我父亲是肺癌+淋巴癌去世,留了10万现金安排后事,现在关于遗产分配,怎么合理?家庭协商决定了一份协议签字盖手印在法律上有没有效?协议大致内容为:1、房子评估20万元,母亲10元,母亲拿出10万元来7子女分,房子属于母亲。2、父亲去世后领15月工资及15万重大疾病保险21万左后,7子女平均2万,剩余给母亲,那么遗产分了,以后母亲的生活就只有我一个人承担了,而且房子属于母亲,现在母亲想把房子过户在我头上也过不了,我们的协议在法律上讲拿去办理房子过户都不行,必须要每个子女去签字,如果遗产分配了在叫去签字也不现实,请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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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有效,但是应当办理协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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